Curly_photo/Getty Images
澳洲拟议的《数字照护责任法案》(Digital Duty of Care)将改变网络安全监管的做法。按照草案,平台不能等到有害内容出现后才处理,而要提前找出其服务中“所有合理可预见的伤害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草案还加入多项法律保障和条款,为独立审查大型科技平台铺路,这些安排受到欢迎。
其中一项规定明确允许获批准的研究人员及电子安全专员(eSafety Commissioner)使用“傀儡身份”,以观察和测试平台如何运作。
批评者却据此警告,政府可能借此授权假账号或开展监控,甚至暗示普通澳洲人日后要保持网上匿名也得先获许可。
但法案草案并没有这样写。所谓“傀儡账号”条款,实际允许的是什么?
“傀儡账号”在法案中指什么?
担忧或许部分来自这个术语本身。在网络语境里,“傀儡账号”通常是指以欺骗方式使用的虚假身份,可能被用来操纵讨论、把一个人伪装成多人、骚扰他人,或隐藏消息来源。
草案关注的却是身份与使用方式之间的区别。它把傀儡账号定义为:在使用在线服务,或进行任何与在线服务有关的活动时所采用的“虚假或虚构身份”。
对于研究人员和电子安全专员,草案分别规定了使用这种身份的目的和界限。获批准的研究人员必须在澳洲大学任职,并为网络安全研究取得伦理审批。他们可以创建受控账号,记录账号接触到的内容,测试平台功能,也可以测试服务面对特定操作时会如何回应。
这些账号并不是研究人员操纵其他用户的通行证。为防止账号因不活跃等原因被关闭,他们只有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才能与其他用户互动。
归根结底,这种做法是为了检验平台本身。它是一种已经确立的研究方法,通常称为“傀儡账号审计”或“算法审计”。
“傀儡账号”审计如何进行?
以视频平台为例:如果用户观看阴谋论视频,平台会不会因此推荐更多同类内容?这就是人们经常讨论的“兔子洞效应”。研究人员可以借助傀儡账号审计,检验某些行为是否会让平台把用户引向不同内容。
他们会建立一批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账号,让其中一半观看相关视频,另一半不观看。随后,研究人员比较平台分别向两组账号推荐了哪些内容。
研究人员已经用这种方法的不同变体,研究Twitter、YouTube和TikTok等平台的推荐路径。
这类审计还可以回答另一个关键问题:平台是否会因用户类型不同而区别对待他们?
研究人员可以让一批账号只在某项假设特征上有所不同,例如年龄、性别、文化身份、所在地或兴趣,其他条件则保持一致,再比较各账号的使用体验。它们看到的广告或推荐是否不同?某些账号是否会被引向不同内容或功能?平台安全系统对它们的介入方式是否不同?
拉开平台运作的帷幕
无论是哪一种审计,虚构身份都不是为了蒙骗公众,而是帮助研究人员看见平台运行中原本隐藏的差异。
从外部研究这些差异并不容易。信息流、推荐、广告和安全系统都会针对个别用户动态变化。平台能观察这些系统在数百万用户中的运作情况;研究人员、监管机构和公众却只能看到其中片段。
这正是这类研究需要法律保护的原因。平台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封禁假账号,而其服务条款通常要求用户提供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这些条款也曾被用来追究研究人员。
2023年,X以涉嫌违反服务条款为由,起诉数字仇恨对抗中心(Center for Countering Digital Hate),指控该中心抓取平台数据以研究仇恨言论。X最终没有胜诉,但澳洲的数字照护责任法案草案直接回应了这类问题:平台规则不能推翻研究人员获准使用这些身份的权利。研究人员只要出于善意使用这些身份,就会受到澳洲法律保护,不会因此被起诉。
照护责任并不禁止匿名账号
拟议法律同样不会禁止普通澳洲人使用匿名或化名账号。草案中甚至没有出现“anonymous”(匿名)一词。
草案确实为获批准的研究人员和电子安全专员有限度使用傀儡账号提供法律保护,但没有要求其他人必须公开身份。
另一方面,电子安全专员为履行监管职能,将拥有更广泛的权力。其中包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成材料,无论是否借助人工智能。监管机构可以利用这一权限直接测试平台的防护措施,例如向人工智能服务发出提示,查看这项服务是否会生成它原本声称能够阻止的有害材料。
目前,获准用途清单被列为“没有限制”,草案也没有要求电子安全专员具体报告这些权力的使用方式。政府应把专员生成材料的权限收紧到定义明确的测试范围,并要求定期向公众报告。
不过,按照草案目前的写法,这些条款并没有让电子安全专员可以不受限制地秘密操纵公共讨论。它们允许监管机构检验平台及其承诺,而不是只听信平台自己的说法。
“傀儡账号”或许不是研究方法的理想名称,因为这个词让人联想到欺骗和操纵。但在受到严格控制的研究中,它的目的几乎完全相反:揭示有关平台、关乎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让原本可能一直隐藏的信息浮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