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披露显示,在荷兰扩大辅助死亡安排后,首名按该安排接受安乐死的儿童去世时仍未满两岁。
原报道援引政府报告称,这名身患绝症的儿童,在荷兰一项备受争议的辅助死亡法律扩展安排下接受安乐死时,年龄为“接近24个月”。
荷兰政府官员最初在6月透露,去年有一名儿童接受安乐死,只称这是该安排下首名未满12岁的儿童,没有公布性别或致命疾病等更多细节。
如今公布的一份政府报告披露,孩子在国外于孕26周时早产,曾患败血症,并在四个半月大时被诊断出“非常广泛的脑损伤”。
孩子先被诊断为严重脑瘫,八个月大时又确诊婴儿癫痫性痉挛综合征,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癫痫。
报告称,癫痫造成“严重的睡眠障碍”,引发“阵发性咳嗽,孩子还患有吞咽障碍”。晚期终止妊娠及新生儿与1至12岁儿童终止生命评估委员会公布的报告说:“在孩子去世前几个月,进食时癫痫发作明显增加。”
“广泛的脑损伤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功能。”
图注:原报道称孩子在国外于孕26周时早产。图片:iStock资料示意图,并非已确认的当事儿童照片。
“孩子存在极其严重的发育迟缓;接近两岁时,其发育年龄估计相当于六周大的婴儿。”
“孩子同时存在多种非常严重的精神及身体障碍,预后表明,余生所有日常生活活动都将依赖他人支持。”
孩子发生呼吸道感染的风险“明显更高”。医生认为,“孩子因并发症在很小年龄死亡的概率被评估为非常高”。
原报道介绍,荷兰政府2024年将严重患病的1至12岁儿童纳入安乐死安排。
政府表示:“安乐死仅适用于具有医学原因、痛苦无法忍受且没有改善前景的患者。”
评估报告认为,医生在整个过程中依法行事。
医生判断,有“合理预期……孩子的情况会进一步恶化”。
原报道随后介绍,根据《应请求终止生命与协助自杀(审查程序)法》,医生决定是否终止患者生命前,须审视一份六点检查清单。
图注:原报道介绍荷兰政府于2024年扩展严重患病1至12岁儿童的安排。图片:iStock资料示意图。
报道称,政府要求医生确认患者没有受到胁迫,并判断其“痛苦是否无法忍受且没有改善前景”。
本案医生“确信,除了终止孩子的生命外,没有合理方法能够减轻或结束孩子的痛苦”。
报告称,医生已充分告知父母有关程序、取得其同意、咨询至少一名独立医生并履行应有审慎义务,因此认定其行为合法。
原报道指出,违法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可能面临最高12年监禁及罚款。
2002年,荷兰成为全球首个在严格条件下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所有安乐死个案都必须向医疗审查委员会报告。
据区域安乐死审查委员会统计,去年荷兰报告的协助自杀或安乐死死亡人数为10,341人,比2024年增长3.8%。
荷兰并非首个允许所有年龄儿童接受医生协助死亡的国家;原报道指出,比利时自2014年起允许该做法。
加拿大于2016年将医疗协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合法化。原报道所引统计称,在该国部分地区,相关死亡占总死亡数超过十分之一。
本报道最初刊于New York Post,由Herald Sun转载。
